《福布斯》杂志10月15日刊登了一篇消息,曝光美国移民局(USCIS)最近滥用权力,随意限制H-1b工作签证的有效期,原本有效期三年的工作签证,有的只给三个月,甚至有些只给12天,最短的只给一天。
据《福布斯》杂志报道,最近美国一个雇主收到了员工H-1b工作签证的通过信(Approval Notice),这原本是挺令人高兴的事儿,可是一看签证有效期傻眼了!有效期只有55天!而且收到的时候已经过期了!!!
是的!你没看错,《Approval Notice》上面写着:有效期从2018年6月15日到2018年8月10日(Valid from:06/15/2018 to 08/10/2018)。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份通过信的签发日期是8月29日,也就是说,这份通过信签发的时候,已经过期将近三个星期了。
如此一来,替员工申请工作签证的公司,不得不紧急申请签证延期,并且支付律师费。另外,根据H-1b工作签证的规则,这名员工已经用掉了一次机会,他最多只能延期一次,获得为期最长三年的工作签证。而对于雇主来说,要么三年内给员工办绿卡,要么三年后让这名员工回自己的国家,这对于雇主来说,三年或许刚够培养好一个熟手的员工,就得让他离开的话,是相当不划算的。
这样一来,也就迫使雇主不敢再招聘没有永久居留身份的新员工,对于留学生来说,想留在美国是一个雪上加霜的打击。
在这份备忘录的指导下,今年4月份H-1b工作签证抽签以后,获批下来的工作签证,有效期大多数低于三年,某些公司甚至只有6个月或者更短的时间。
为此,这些公司在收到通过信后,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得立即花钱找律师,给这些新员工申请延期。然而现实是,即使申请延期,你也不知道延期批下来后的有效期会是多长,有可能是三年,也有可能只有6个月甚至更短时间。除非立刻给员工申请绿卡,移民局才不得不给予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IT Serve Alliance的律师乔纳森·瓦斯登(Jonathan D. Wasden)认为,移民局滥用权力,粗暴缩短H-1b工作签证有效期的做法违反了行政程序法(APA),移民局所引用的法律理由并不成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该由法院来界定移民局的权限,而不是移民局自己给自己下定义。
IT Serve Alliance在诉讼中称,通常情况下,H-1b工作签证中签之后,需要6到8个月的时间来完成整个过程,但是自从去年以来,这个时间被延长到8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以致很多员工失去工作资格,不得不停止工作。
IT Serve Alliance还表示,有证据表明,目前H-1b工作签证的有效期只有12天、28天、73天的极低期限,这就要求雇主必须立刻申请延期,费用超过3000美元。
移民局在今年2月份所公布的备忘录,其法律依据有两个来源,一是1990年1月公布的《移民法》中对H-1b的规定,以及1998年国会提出来的规则。
目前,这个诉讼正在进行中。不知道有多少人受到了移民局的不公正待遇,如果您是今年抽中H-1b工作签证的学生,也可以和我们分享签证有效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