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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B签证指的是在艺术,电影或电视界有杰出才能的人才。
这两种类型所需要的申请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而证明材料的准备对于O-1签证的申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就给大家一一陈述。
3.专业或主流期刊,报纸或其他主流媒体报道过受益人以及受益人工作的作品。
4.在所在科学,学术或商业有关领域做出了原创贡献。
5.在专业期刊或其他主流媒体上发表领域内的学术文章。
6.高收入或服务酬劳的合同或其他证明。
7.以评委会形式或个人参与对领域内人士作品的评审。
8.在有盛誉的组织机构担任重要职务。
如果受益人的职务无法满足以上标准, 申请人则需递交具有相同效力的证据证明受益人的能力。
3.在受报纸,主流期刊,出版物或表彰会发文认证的著名组织机构中担任主要职务。
4.在领域内取得杰出的商业或其他成就,通常通过领域内职位,评价,票房成绩,电影和电视评价以及其他被主流杂志,报纸和其他出版物报道的成就来证明。
5.成就受到领域内机构,评论家,政府机构或是其他受认证的专家的重要认可,该认可证明中有明确标出评价人的权威,专业和对受益人成就的认知。
6.领域内高薪或其他服务酬劳的合同或其他证明。
若在艺术领域工作的受益人无法满足以上的标准,申请人则需递交具有相同效力的证据证明受益人的能力(但是此类例外并不包含在电影和电视领域工作的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