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下周一美国开始接收本年度抽签类H-1B仅有4天时,移民局今早一上班发送了一份政策备忘录,对“为同一受益人申请多份H-1B申请”进行细化限制。
以往移民局的规定仅对为同一受益人申请多份H-1B的雇主公司关系进行限制,但现在这个限制将进一步延伸到这位受益人的工作内容、以及服务的终端客户。
如果移民局发现虽然这个雇员的申请是由表面上看毫无关联的几家公司分别提交的,但实际上这个雇员进行的是同样的工作、服务于同一个终端客户公司,那这样的H-1B申请即使中签,在审批阶段也会拒绝甚至撤回由这些关联雇主提交的H-1B申请。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邮件,版权属于原作者
绝大多数H-1B申请都将在本周完成最后的检查、打包工作,在正式开始接收申请之前的4天前突然宣布这条新规定,这将对很多今年有计划打擦边球、为同一外籍员工提交多份申请的公司来说是一个巨大打击,其中受影响最严重的就是靠“人海战术”用海量申请抢占H-1B名额的印度IT外包公司!
移民局这招肯定打了ICC一个措手不及。
在移民局已经发布新规定的情况下,ICC们可能得好好考虑一下,应该是依然递交多份申请、中签后被移民局收走申请费、再被拒批,还是今年就收敛一些不要递交那么多份申请参加抽签了。
一旦ICC中途收手,这将对所有正常申请H-1B的小伙伴们来说是个大好消息!
同一受益人的多份H-1B申请限制
相信大家在很多场合都听闻过,有人为了增加H-1B中签几率当年寻找了多位雇主为其提交申请,但这样做是否可行、移民局对此有何规定呢?
长期以来移民局是允许同一受益人(H-1B beneficiary)有多位不同雇主(H-1B petition)为其在同一年内提交多份抽签类H-1B申请的,但前提条件是要能证明每份申请都是合法的商业需求。
但对于同一雇主为同一员工递交多份申请移民局就有严格规定,而且移民局会重点考察:上述这些“不同雇主”之间不能是“相关实体”(related entities)。“相关实体”的范围包括:子母公司、附属机构、有隶属关系的公司等。
截图来源于移民局文件,版权属于原作者
如果雇主不能满足这些规定、提供有效证明,那么移民局将会发放RFE通知、拒绝甚至撤销之前已经获批的申请。
移民局一来,ICC就躲
一般情况下,移民局会考查各家公司之间的办公地址、电话、税号、管理层、公司所有权、股权关系等来确定他们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但在做了充分研究后,移民局发现这套工作方式已经完全无法跟上ICC的脚步了,因为ICC们早就“与时俱进”地调整了应对策略。
早在2015年年底,移民局就开始对H-1B依赖型雇主加收一份$4,000的额外费用,所有员工人数超过50、且持有H-1B和L-1的外籍员工人数占50%的公司都无法幸免。
本来是想通过用申请费来限制H-1B依赖型雇主,但没想到这类公司快速做出反应,他们立即化整为零、就地拆分,原本一个符合移民局对H-1B依赖型雇主定义的公司被拆成了多家小规模的、成功规避H-1B依赖型限制的公司,这种灵活机动的应对策略也真是666!
这些化整为零的ICC雇主们,表面上看这些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但是这些外籍雇员不仅干得是一样的工作,居然连服务的终端客户都是一摸一样的,就这样顺藤摸瓜移民局发现了ICC的这点猫腻。
自从川普上台之后,虽然截至目前还没有看到一份针对“美国工作签证政策”的具体生效改革措施,但在一系列总统行政令的规定下,我们已经先后看到了多份从细节入手、移民局已经开始执行的有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