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绿卡和申请H-1B签证是不同的。H-1B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
按照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划分为五类。
第一优先类: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士
第二优先类:专业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
第三优先类:专业人士、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类:特殊移民
第五优先类: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移民。
职业移民的名额每个财政年度为14万。其中前三类别个4万名额,后两个类别个2万名额。其三个个类别中的名额如果没有使用完,可以转入下一个类别当中,比如第一优先类的名额没有用完,可以转给第二优先类。
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1)又称“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类移民申请中的一类,是美国移民法专门为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和运动等领域拥有杰出才能的外籍人士提供的移民途经。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政府“招才纳贤”,积极吸引招纳世界各国优秀人才这一精神在移民政策中的具体体现。
根据美国移民法(INA 203(b)(1))的定义,“杰出人才”申请分以下三种类型:
01
杰出人才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
(参见美国移民法203(b)(1)(A))
杰出人才(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得到广泛认可的杰出专业人才。这些人应是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頂尖人物之一(One of that Small Percentage) 。同时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并且其工作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极大利益。EB-1A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不需要永久性工作的承诺,申请人也可以自己申请移民。当然,美国雇主也可以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02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Outstanding Researcher/Outstanding Professor,简称EB-1B)(参见美国移民法203(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EB-1B)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某学术领域中,至少执教或从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工作可以算作申请EB-1B中的工作经验。EB-1B的要求要低于EB-1A一些。虽然EB-1B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申请人必须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需要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博士后研究不算永久性工作的承诺。
03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 (参见美国移民法203(b)(1)(C))
跨国公司的主管/经理(EB-1C)则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国人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在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样,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H-1B持有者多数是采用第二优先类和第三优先类的移民方式,简称EB2,EB3。EB的全称就是employment-based。
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 (Employment Second Preference,简称EB-2), 又称“高级学位的专业/特殊技能人才” (Professionals Holding Advanced Degrees and Persons of Exceptional Ability)移民,主要是为满足美国某些短缺的劳工领域,招纳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而制定的移民政策。根据移民法规定,拥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兼有五年与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外籍人士,在美国短缺的劳工领域,由美国雇主为其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这一优先类别的申请人一般包括两种情况:
1) 申请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申请人拥有学士学位以及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 申请人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技能。特殊技能是指与领域内的其他人相比,申请人拥有更出色的专长。
EB-2绿卡申请正常流程为:
1)PERM劳工申请
2)I-140移民申请
3)I-485调整身份申请(如果人在美国)或者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如果人不再美国)。
EB2对于中国出生的人的排期为4年左右。一般情况,对于中国出生的人,EB2绿卡申请的时间大约为五到六年的时间。
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 (Employment Third Preference,简称EB-3), 又称“熟练技术、专业/非技术工人”(Skilled Workers, Professionals, and Unskilled Workers (Other Workers))移民,主要是为满足美国某些短缺的劳工市场,招纳合格的技术工人而制定的移民政策。第三优先类分别包括熟练工人(Skilled Workers)、学士学位持有人(Professionals)、以及非技术类的其它工人(Unskilled Workers (Other Workers))。
第三优先类别的名额也为每年40,000名左右(占职业移民名额总数的28.6%),以及本年度第一和第二优先类未用完的剩余名额。但是,非熟练工人(Unskilled Workers)的名额数不得超过5,000个。同EB-2移民申请类似,所有EB3移民申请,需要有雇主,需要有工作职位承诺(Job offer)并由雇主先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PERM),证明劳工短缺,雇主为申请人提交I-140移民申请。EB3也需要申请劳工证,除非申请人满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的申请条件。
EB-3包括三个具体分类:
1)熟练工人:申请人必须能够胜任至少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2)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
3)其它工人:申请人能够胜任不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EB-3绿卡申请正常流程与EB-2相同:
1) PERM劳工申请
2) I-140移民申请
3) I-485调整身份申请(如果人在美国)或者领事程序申请移民签证(如果人不再美国)。
目前EB3对于中国出生的人的排期不到三年。一般情况,对于中国出生的人,EB3绿卡申请的时间大约为四到五年的时间。
2
绿卡申请的步骤是什么?
PERM劳工证是职业移民申请的关键第一步。成功的PERM申请是一个极其复杂和冗长的程序。它需要对以下各方面进行深刻、全面、透彻的分析了解:外国雇员的资格,招聘职位,工作环境,对所招聘职位职责和要求的策划,招聘日程的细节安排和跟进,遵守制定的招聘程序,以及适当的文件准备和表格的技术性检查。
为使更多的申请者了解PERM劳工证的要求,资格,申请程序,劳工部目前审理现状,以及其他所关心的问题,我们根据所积累的经验,介绍劳工证申请的大致步骤:
雇主同意为外国雇员担保进行PERM劳工证的申请
与律师签订聘用协议
雇主填写PERM劳工证申请表格的申请信息,并提供该公司的情况,雇佣的职位的详细职责说明,招聘条件要求,和外国雇员自身学历,工作经验
律师根据雇主提供的公司情况,职位信息,申请人学历和经历,替申请人拟定一个符合劳工部(DOL)规定的最佳申请工作职务,工作职责,及广告词
律师从劳工部的工资决定机构(National Prevailing Wage Center)获得该职位的现行工资标准(Prevailing Wage)
在律师协助下,雇主按照劳工部规定步骤,在有关媒体上刊登广告,进行招聘活动,并作文件记录
招聘活动必须在申请提交前的30天至180天之内完成(有一种例外情形)
雇主进行筛选和审查应聘者
如有需要,雇主需对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雇主完成对所有应聘者的评估,总结招聘工作,并告知律师被雇佣和被拒绝人员的情况,同时提供相关拒绝理由的详细信息
根据雇主提供的招聘活动记录,律师协助雇主精心准备出一份详细的招聘报告,雇主需在该报告上签字
如果该职位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应聘,雇主方可以为外国雇员递交PERM劳工证申请
律师收集和准备劳工部所需的相关文件,通过互联网递交或者书面填写ETA-9089表格,递交精心准备的PERM劳工证申请
如果劳工部(DOL)认为雇主进行了规定的招聘活动,并未找到适合该职位的美国工人,劳工部将在大约45至60天内批准申请。有些申请可能会在几天内得到批准
如果劳工部(DOL)认为申请的条件还不足够或者是因为随机的抽查,可以要求进一步特案审查(Audit)该申请。雇主应该在收到劳工部发出审查信的30天内,向劳工部回复,并提供所需的相关文件。如果雇主未能在30天内递交要求的相关文件,劳工部不但会拒绝该劳工证的申请,劳工部甚至还有可能要求以后(最长2年)雇主需在其监督之下进行其它劳工证的招聘活动
劳工部完成对雇主文件的审查后,可能会批准劳工证申请,或者拒绝该申请,或者让该雇主在劳工部监督下的进行招聘程序
综上所述,PERM劳工证申请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程序,它涉及到许多方面。我们建议您向富有经验的移民律师进行咨询。
I-140申请注意事项:
1. 受益人的资质qualifications.
2. 申请人是否有能力支付工资。申请人一般需要提供目前的联邦税表,银行账单,历年支付公司的报告。如果公司规模100人以上,只要申请人财务总管出具一份声明就可以了 (NET INCOME TEST)
3. 绿卡申请应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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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卡排期要多久?
查询绿卡排期:
https://greencardlegal.com/绿卡排期/
Priority Date 优先日期
1. 劳工证申请申请日(针对需要申请PERM的情况)
2. I-140的申请日(针对不需要申请PERM的情况)